1. 使用错误模板:用旧版(财库〔2011〕181 号)、服务类模板填货物项目、擅自修改核心条款(如将 “制造商” 改为 “供应商”)。
2. 关键信息缺失 / 错填:所属行业与采购文件要求不符、漏填标的名称(多标的项目)、未盖章或签字、盖章单位错误。
1. 声明函无效,不能享受价格扣除、优先评审等扶持政策。
2. 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中,直接判定为无效投标 / 资格审查不通过。
3.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:投标本身可能有效,但失去价格优势,基本等同于出局。
1. 仅字体、排版、标点、文字顺序等细微差异。
2. 明显笔误(如企业名称漏字、标的名称同音不同字,可通过上下文推断)。
后果:评标委员会可要求书面澄清,澄清后有效,可正常享受政策。